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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找房小编详谈:公司办理社保要注意的事儿

  • 作者:城南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18-07-15
企业依法成立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做好参保职工的社保权益记录,是其法定义务。《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户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易找房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易找房楼主细谈:公司办理社保的事儿

  A厂就是乡镇集体企业,李某是其员工。2015年12月1号,李某向本地社保局举报称A厂沒有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本地社保局立案开展核查,核实李某是A厂的员工,两方互相仍存有劳务关系,A厂至2014年10月底止沒有为李某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本地社保局指出A厂的形为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因此向A厂发出了限期弥补指令书,指令A厂在收到指令书之日起10个天内依规为李某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鉴于A厂沒有按指令书执行其法定义务,本地社保局做出决策,责令A厂于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为李某申办养老保险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对A厂以及责任人各自惩处一定额度的处罚金。



  剖析:
  《社会保险法》第5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理应自创立生效日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是单位印章,向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理应自接收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审批,发送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缴费单位务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叁加社会保险。”与此同时,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还应申报变更登记。《社会保险法》第5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规结束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即使“五证合一”后,公司不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可是依然要为员工申办参保登记,不然,将遭受相对的惩处。《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纠正;超期不纠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单位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处罚金。”
易找房楼主细谈:企业办理社保的事儿
  实行“五证合一”后,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时完成公司的社会保险登记。因而,企业办理“五证合一”登记后,理应在产生用工后三十日内,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依法按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与此同时,提交企业在银行的开户信息。企业登记事项变更涉及社保登记事项变更的,理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变更登记手续。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对前述登记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準備材料,完成相对应的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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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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